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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检察长竟持枪拦车罚款

1999-01-28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戴自更 我有话说

本报讯(记者戴自更)广东省惠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唐明希等6人近日顶风违纪持枪上路查车罚款,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。广东省有关部门要求对此从严查处,惠来县委,县人大常委会已于本月24日对唐作出停职检查的决定。

本月20日清晨,惠来县副检察长唐明希带上5名检察员乘坐喷有“检察”字样的警车,在324国道葵潭路段持枪设卡,拦截来往车辆进行检查。6时左右,以所运货物有假为由,扣押一辆从峡山开往广州、满载服装和化妆品的货车前往隆江镇,并由唐明希签名在当地龙都大酒店租用两间房,然后“请”司机等人进房“交涉”。

在既未查货,又未办任何手续的情况下,唐明希等人一开口便要司机筹足15万元现金才可放人放车,否则将扣货押人。司机便向货主周某请示,周闻讯后,即乘出租车从潮阳赶至。在周请唐等人吃过午饭和给了一些“好处”后,再经一段时间的讨价还价,罚款额从15万降至12万、9万,最后以7万元现金“成交”。周交款后,原来的“假货”便成真货放行了,周要求唐能出具一纸收据以便回单位交待,但唐一口拒绝。据了解,在两天后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对此事进行调查时,唐明希等人罚得的7万元现金仍未上缴给单位。

广东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负责人说,中央和广东省政府曾三令五申,除交通、公安、林业部门外,其他部门未经批准,一律不准上公路设卡、查车、收费、罚款,违者要从严惩处。身为副检察长的唐明希在利益驱使下,却知法犯法,顶风违纪、持枪设卡,施行高额罚款却不开收据,影响极坏。这位负责人还指出,年关将近,有关部门或个人企图捞点外快过年,以为公路是块肥肉,设卡查车,中饱私囊。他要求车主或司机要大胆举报,治理三乱督察队将予以严肃查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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